衛福部研議居托定型化契約保母憂領不到年終 社家署揭討論規劃
2026/02/08 15:29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因應立法院審議「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衛福部著手研擬「居家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草案。示意圖,圖中人物與內文無關。(資料照,南市府社會局提供)
因應立法院審議「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衛福部著手研擬「居家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草案,其中針對保母12月仍需在托育中才能收取年終獎金等相關規範,引起部分第一線保母不滿。對此社家署長周道君表示,社家署持續聽取各界意見,對於年終獎金定位與規範,也會在後續進行討論。
先前傳出多起兒虐事件,引起家長不安,為完善0至2歲托育服務,衛福部研擬「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希望以專法管理,並持續在立法院審議中。周道君說,該草案中要求居家托育、托嬰中心等遵循定型化契約,目前立委對於有關條文較有共識,因此社家署也提前展開行政準備與意見交換。
然而,有保母擔憂,目前衛福部研議的「居家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草案中,要求保母在當年度12月仍在托育中,才能收取年終獎金,但幼兒在2歲時,大約7、8月就可能進入幼兒園就讀,保母在當年度12月不太可能仍在托育中,恐導致最後一年的勞動成果被抹煞。
周道君強調,目前「居家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草案仍在討論階段,會廣泛了解各界意見及居家托育人員想法,並思考如何納入規範,並尋求家長與居家托育人員都能接受的處理方式。
針對年終獎金問題,周道君認為,需先釐清年終獎金的定位是常規費用、法定薪酬,還是家長與托育人員社會上的禮俗,若後續討論中認定年終獎金應屬居家托育的常規費用,甚至於法定薪酬,家長就有義務支付。
周道君也提到,若後續討論認定年終獎金屬社會禮俗,就存在討論空間,可能由家長與居家托育人員約定如何支付,或尊重家長是否支付的意願,在後續的討論中,會釐清年終獎金的定位問題。
至於「居家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訂定期程,周道君表示,定型化契約需待「兒童托育服務法」上路後才會執行,且因攸關消費者權益,此前還需要送至行政院消保處審查,有較多前置程序需要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