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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墾丁「五通」草案大利多! 農變建門檻鬆綁 設籍「恆、車、滿」即可

    2026/02/05 11:51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
    「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5次通盤檢討(五通)」草案,墾管處公告正辦理公開展覽30日。(記者蔡宗憲攝)

    「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5次通盤檢討(五通)」草案,墾管處公告正辦理公開展覽30日。(記者蔡宗憲攝)

    攸關恆春半島居民土地權益的「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5次通盤檢討(五通)」草案,墾管處公告正辦理公開展覽30日。此次草案最令在地鄉親振奮的,莫過於大幅放寬「農地變更鄉村建築用地(農變建)」的申請資格,打破過去必須設籍於「園區內」的硬性枷鎖,改為設籍在恆春、車城、滿州三鄉鎮滿15年即可,被視為解決在地地緣關係不對等的重要一步。

    過去墾管處推動「農變建」機制,為解決聚落居住空間不足,但其中一項「須於園區內設籍滿15年」的限制,卻讓許多「在地人」看得到吃不到。許多居民雖持有國家公園內的土地,但因房子蓋在恆春鎮中心、車城或滿州鄉等園區範圍外,導致無法申請,地方怨聲載道。

    此次「五通」草案特別針對此點進行「權利放寬」。據了解,因民意代表與在地居民多次陳情,強調恆春半島三鄉鎮生活圈緊密,居民具備實質地緣關係。因此,草案修正為只要在「恆、車、滿」三鄉鎮設籍滿15年者,皆可提出申請,不一定要住在園區內,這項調整將讓更多持祖產的在地子孫獲得建築權利。

    根據數據顯示,農變建自2018年核定實施至今近5年,已核准59件申請。這段期間,雖然只有7.6公頃的聚落旁農地轉為建築用地,卻成功讓27.6公頃的敏感山坡土地「捐回」國家,回歸自然保育。管理處認為,此次鬆綁設籍限制,能更精準服務「具居住需求」的在地人。

    值得關注的是,草案中也針對申請面積提出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的上限。儘管地方出現「不應管太多」的反對聲音,但墾管處強調,此限制是為了確保土地是用於「在地居住」而非放任外來資金大型開發。

    除了農變建門檻降低,本次檢討也推動「用地簡化」。過去一般管制區18種用地別分類過細,導致鄉鎮公所想蓋活動中心還得走漫長的變更程式;未來簡化為「四個次分區」後,只要符合公家需求即可依容許條件直接申請。至於船帆石至佳樂水段的台26線,也將配合公路局將原30公尺計畫路寬「縮編」為15公尺,讓緊鄰省道的建築地得以解編,回歸鄉村建築用地管理。

    墾管處呼籲,本草案即日起在屏東縣府及三鄉鎮公所公開展覽,鄉親如有任何意見,務必於30日內填具建議表遞交,供後續委員會審議參考。

    攸關恆春半島居民土地權益的「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5次通盤檢討(五通)」草案,墾管處公告正辦理公開展覽30日。(記者蔡宗憲攝)

    攸關恆春半島居民土地權益的「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5次通盤檢討(五通)」草案,墾管處公告正辦理公開展覽30日。(記者蔡宗憲攝)

    墾丁「五通」草案大利多。(記者蔡宗憲攝)

    墾丁「五通」草案大利多。(記者蔡宗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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