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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航空城安置宅試辦可負擔宅 徵收戶質疑安置對象未完全確認就釋出餘屋

    2026/02/05 11:2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航空城安置住宅餘屋,將試辦桃園市首波可負擔住宅。(資料照)

    桃園航空城安置住宅餘屋,將試辦桃園市首波可負擔住宅。(資料照)

    桃市府推動可負擔住宅政策,首波擇定桃園航空城安置住宅108戶餘屋試辦,卻引發部分徵收戶質疑,安置對象還沒未百分百完成核定及安置,市府就對外宣稱有餘屋,恐與現行法規不符;桃市府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符合安置條件的對象都已完成安置程序,航空城安置戶共有5117戶,約有420戶選擇配地、住宅或另行安置,扣掉108戶作為可負擔宅,餘屋數量仍是足夠的,也會盡力協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居民進行安置。

    徵收戶指出,桃園航空城計畫持續推進,市府近期對外宣稱航空城安置住宅有餘屋,將用作可負擔宅試辦,引發部分遭徵收的居民強烈質疑,在安置對象尚未百分之百完成核定與安置之前,市府就對外宣稱有安置住宅餘屋,恐與現行安置法規明顯不符。

    徵收戶指出,依據航空城區段徵收安置相關規定,凡於區段徵收範圍內,因徵收或同意協議價購而須全部拆遷的建築改良物所有權人,只要符合於徵收公告前6個月設籍並實際居住者、配合捷運綠線工程拆遷,並簽署土地使用協議書者,即屬安置對象,除了前兩款,實際仍需予以安置者,在不影響財務計畫及安置住宅配售原則下,由市府核定,但這部份的安置對象有多少,市府仍未主動盤點、研擬或公開說明,就提前公開表示航空城餘屋將先行試辦可負擔宅,形同在法定安置責任尚未履行完畢前,安置住宅就提前被釋出並轉作其他政策用途,未優先保障法定安置需求。

    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長吳宏霖表示,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以範圍內建物所有權人且於徵收公告6個月前有設籍及實際居住事實為安置對象,經統計機場園區(蛋黃區)及附近地區(蛋白區)約有5117戶符合安置條件,市府與民航局分別於2022年5月至6月及2023年7月至8月,以書面通知安置對象受理申請安置土地配地及安置住宅配售,並於2024年9月至10月再次通知仍未申請的安置對象提出,總計2波受理安置申請,共有3287戶選擇配地、1410戶選擇配售住宅,其餘部分則選擇自行安置,由於航空城計畫採「先建後遷」,經2波受理後符合安置條件的對象均已完成安置配地及配售程序,目前安置土地由民眾辦理重建、安置住宅也陸續交屋,預估今年底完成「先建後遷」安置作業,完成後如仍有未被選配的安置住宅,則會配合整體住宅政策做適度調節及運用,可負擔住宅亦屬於整體住宅政策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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