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安定措施」補助減班休息勞工薪資差額 延長實施到7月底
2026/02/05 11:03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
勞動部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到今年7月31日。(桃竹苗分署提供)
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等9大行業別,勞工與雇主協議實施減班30日以上,勞工可依勞動部「僱用安定措施」規定,申領薪資差額補貼以補助減班休息前後的70%薪資差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長賴家仁說,該措施原實施到1月底,已延長到7月底,希望能持續協助減班休息的勞工穩定就業。
去年8月1日起實施的僱用安定措施,適用9大行業別,包括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等,原實施到今年1月底,賴家仁說,考量關稅政策遞延效應、部分傳統產業仍面臨經營壓力,勞動部已公告延續辦理僱用安定措施到今年7月31日。
僱用安定措施的薪資差額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個月到前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實施減班休息後的實際協議薪資差額70%,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1500元,賴家仁提醒,勞工除申領薪資差額補貼外,同時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相關訓練,還能在薪資差額內合併請領薪資補貼、訓練津貼。
另,減班休息勞工所屬事業單位即使非屬僱用安定措施適用行業別,仍能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依實際參訓時數請領薪資差額內的訓練津貼,相關資訊可洽詢「台灣就業通」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