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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心米過期近8年業者稱誤用2018年樣品袋 桃市通報高市衛生局稽查裁罰

    2026/02/04 12:2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區公所寒冬送暖,有受贈戶投訴收到逾期近8年白米。(資料照,擷取自議員黃瓊慧臉書)

    桃園區公所寒冬送暖,有受贈戶投訴收到逾期近8年白米。(資料照,擷取自議員黃瓊慧臉書)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上月31日舉辦冬送暖活動,媒合慈善團體捐贈物資幫助中低收入戶,卻有受贈戶收到過期快8年白米,由於該批米的販售地位於高雄市,桃園市衛生局已移請高雄市衛生局稽查確認,高雄市衛生局今(4)日已前往稽查,業者也發聲明表示是誤用有效日期2018年的樣品袋,現場稽查未發現有逾期米,此次疏失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裁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市府今日表示,該批白米由善心民眾向位於高雄市的業者聯繫購買,並由業者直接寄送到桃園,針對部分包裝效期標示問題,業者已發布聲明表示為內部作業疏失所致,考量該情形涉及食品衛生安全,桃園區公所依程序通報,並由桃園市衛生局移請販售地高雄市衛生局稽查確認,以確保食品安全與民眾權益。

    據悉,該批白米來自東部,販售地位於高雄,高雄市衛生局今日上午已派員前往查察,現場架上及倉庫未發現逾期米,業者表示公司販售的米約1週進貨1次,到貨後進行包裝及標示日期,該批米來源為花蓮縣所轄農會,並提供相關進貨單據備查,此次疏失為業者誤用標示有效日期2018年的樣品袋所致,已發更正公告並寄送正確標示產品更換,高雄市衛生局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裁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市府也強調,未來將要求相關單位持續強化物資收受與查核機制,確保活動品質與民眾權益,將每1份愛心都能讓市民安心。

    桃園區公所寒冬送暖,有受贈戶投訴收到逾期近8年白米。(資料照,擷取自議員黃瓊慧臉書)

    桃園區公所寒冬送暖,有受贈戶投訴收到逾期近8年白米。(資料照,擷取自議員黃瓊慧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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