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垃圾隨袋徵收擴及小工廠、小吃店、夜市攤 公所不敢推關鍵原因曝
2026/01/15 16:45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
彰化縣目前家用垃圾隨水費徵收,清潔隊幫忙清運家用垃圾,包含小工廠、家庭工廠還有小吃攤等產量少的垃圾。(記者張聰秋攝)
彰化縣環保局去(2025)年底完成修法《代清除處理廢棄物收費辦法》,專用垃圾袋使用對象,從原本的4大超商及6個產業園區,擴大到小型工廠、小吃店與夜市攤販等「少量廢棄物」的事業單位,並明訂由各鄉鎮市公所依實際清運狀況決定是否採行清運費隨袋徵收。
不過,今年選舉年,目前各公所都先維持現狀,按兵不動,不敢推動,因為擔心招來收費擾民的負面反彈。公所坦言,這就像法規規定清運大型家具要收費,很多鄉鎮還是不收費,「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立法原意與實際狀況總有落差,不是那麼好做!
彰化縣中小企業居多,許多小型工廠因為廢棄物量少,若依規定委託專業清除業者,包月費用太高,常私下混入一般垃圾處理,讓清潔隊員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甚至擔心被檢舉圖利,而業者則主張,這些少量垃圾是生活垃圾,認定事業廢棄物過於苛刻,官方與民間各有立場。
縣府去年12月2日公告新修正《代清除處理廢棄物收費辦法》,解決灰色地帶。環保局表示,修法後,未來這些小廠能買專用垃圾袋,每公升約1.2元,比專業清運便宜許多,透過合法管道讓清潔隊收運,也能落實使用者付費。
這次修法也一併納入小吃攤、夜市業者。目前小吃攤商和小型、沒有管理委員會的夜市,大都是攤商整理打包後,交給清潔隊的垃圾車清運,新制上路後,法規已明確授權地方可要求使用專用垃圾袋補收費用。
彰化以小型、微型工廠居多,部分業者垃圾量不大,若要求交給事業代清運業者處理,根本吃不消,實務上常混入家用垃圾一起清運。(記者張聰秋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