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無人機須登錄標示資訊 12/1起違規可罰150萬
2025/11/30 15:46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
遙控無人機銷售前,必須先完成登錄、並清楚標示必要資訊,12月1日正式上路,違者可處1萬至150萬元罰鍰。(記者蔡昀容攝)
遙控無人機新制輔導期屆滿,12月1日起正式上路。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醒,業者在無人機銷售前,必須先完成登錄,並清楚標示必要資訊,違者可處以1萬至150萬元罰鍰。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去年11月修正發布,其中第17條規定,未來無人機銷售前必須先完成登錄,並清楚標示必要資訊。法條有1年輔導期,輔導期已屆滿,新制將於12月1日正式施行。
民航局表示,12月1日起,新機型公開販售前,無人機業者應及早辦理型式檢驗,並依新制辦理登錄與標示義務,如違反遙控無人機相關規定,將處1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民航局說,無人機製造廠商辦理登錄作業時,須在民航局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廠牌型號、製造者資料、最大起飛重量、資安檢測合格報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射頻審驗證明,及商品檢驗或型式檢驗證明文件等資訊,並將資訊標示於產品及包裝。
無人機進口商或國外廠牌代理商亦應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自12月1日起,進口增列遙控無人機輸入規定代號617,納入海關查核輸入貨品範圍。依相關規定,最大起飛重量達2公斤以上者,進口時須檢具民航局核發的同意文件;未達2公斤者,則需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審查同意後,才能辦理進口。
民航局提醒,遙控無人機屬應經核准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相關產品除需符合民航法及管理規則規定外,亦須取得NCC核發之進口核准證,才可合法輸入。
另外,經銷商透過電商平台販售時,亦須加註中文資訊,包含製造商名稱、250公克以上無人機須註冊、活動須遵守操作規定及相關資訊查詢方式等,代理商或經銷商販售亦需遵守。而自製無人機者雖然無需申請型式檢驗,但也須登錄自行製造並使用之無人機,以落實追蹤管理。
新制施行後,民眾購買無人機時,應認明資安檢測、NCC射頻標示及型式檢驗或商品檢驗標識,避免購買未合法登錄產品。最大起飛重量250克以上無人機仍須完成註冊才能操作,且所有操作者均須遵守飛航安全與禁限航區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