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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災害救助金限在籍 議員批受災戶恐無法領

    2025/11/19 12:52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
    基隆市民進黨議員質詢災害救助金可能造成受害者無法領。(記者盧賢秀攝)

    基隆市民進黨議員質詢災害救助金可能造成受害者無法領。(記者盧賢秀攝)

    花蓮今年發生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的災害嚴重,造成許多民眾生命財產損失,基隆民進黨議員聯合總質詢時指出,基隆災害救助金規定災民必須預設籍在基隆市,可能實際受災的民眾領不到救助金。基隆市長謝國樑表示,將要求市府社會處年底前擬好草案送市府討論。

    今天上午基隆市議會民進黨議員聯合總質詢,張之豪表示,今年10月花蓮縣光復鄉因為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溢流,造成嚴重災情。但現行基隆市政府《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只有在基隆設籍的民眾能夠領救助金,可能造成實際受災的民眾無法申領,以光復的案例來看,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張之豪指出,目前基隆災害救助金辦法中規定,只發放給設籍基隆的民眾,若有民眾實際受災,但戶籍不在基隆,就無法領取救助金。但鄰近的新北市的相關規定,不限制戶籍必須設在新北市,即使受災戶不是中華民國國籍,也一樣可以取得災害救助金。

    謝國樑表示,議員提到災害救助金的發放辦法不夠彈性,以今年10月基隆市協助花蓮光復的災害時,事後檢討市府也有同感。他認為市府也應該研擬災害救助金的定義及發放對象。他要求市府社會處參考雙北的法規及案例,在年底前將修法的草案準備好,送到市政會議進行討論,市府會盡快修正相關法規及辦法。

    現行《基隆市天然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災前未設籍基隆市且未居住於受災損毀住屋者,不予發給。

    市長謝國樑承諾修正災害救助金。(記者盧賢秀攝)

    市長謝國樑承諾修正災害救助金。(記者盧賢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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