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細出爐!新壽「分手費」44.3億元 公文送達議會
2025/11/10 20:59 記者董冠怡/台北報導
北士科 T17、T18。(資料照)
台北市政府與新光人壽有關北士科土地的合意解約「分手費」公文,今天下午連同新壽履約支出成本結算彙總明細在內,已送達台北市議會,內容提到新壽5日函送履約已支出成本項目及金額,經市府委任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盡職調查」,包含新壽已繳納的權利金、地租、已支付的工程成本及資金成本,確認總額為44億3406萬4085元,預計週三(12日)排入大會,但仍有颱風假的變數。
44億3406萬4085元的主要項目和金額,涵蓋已繳納的權利金、地租、營業稅、印花稅及行政規費,計34億4981萬2174元;已支付的顧問及工程成本6億1448萬1768元,如建築師設計規劃費、專案管理費、估價師代書律師等顧問費、含建照及雜照結構外審等各類審查費、試樁作業費與工程前置作業費;以及前述項目的資金成本3億6977萬143元。
函文提到,為加速驅動AI供應鏈戰略佈局,市府積極爭取輝達海外企業總部設立於台北市,輝達選擇進駐北士科T17、T18街廓市有土地,經考量北士科形成AI科技產業群聚效應的黃金時間,10月13日函請新壽同意合意終止設定地上權契約,並儘速提出合意終止契約具體條件。
新壽於10月22日公開記者會與次日函悉陳「於市府返還已(所)支出相關成本前提下,願與市府合意終止設定地上權契約」,基上,市府與新壽所簽訂設定地上權契約不克繼續執行,經雙方依該契約第9.1.1條約定協議合意期前終止契約;11月5日新壽函送履約已支出成本項目及金額到府。
函文另指,此案因未及編列預算且無法自行調整,需動支平均地權基金,並依前開決議函請市議會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