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新市政大樓公辦都更遭疑 市府都發處長親上火線釐清疑慮
2025/11/04 17:38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
基隆市政府今(4)日下午召開「基隆新市政大樓公辦都市更新案」記者會,都市發展處長謝孝昆(圖右)表示,依顧問公司規劃,預估分回比例約37%,屬合理範圍。(記者俞肇福攝)
針對近期外界與在野議員頻頻質疑「基隆新市政大樓公辦都市更新案」,基隆市府都市發展處(以下簡稱都發處)今天(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都發處長謝孝昆指出,依照顧問公司規劃,預估分回比例約37%,屬合理範圍。基隆市府發言人呂謦煒強調,新市政大樓公辦都更一切依法合規辦理,未來將爭取對市府最優的共負比,也有廉政平台全程監督,市府接受外界善意檢驗,也盼外界勿污名化公辦都更與權利變換方式。
謝孝昆表示,本案係採「公辦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方式」辦理,中央至地方已有很多公辦都更招商成功案例,他舉近期高雄市公告招商的林德官段公辦都更案為例,認為其基地背景、面積、容積率與政府分回權值皆與基隆新市政大樓都更案相似。高雄公車處管理的閒置眷舍用地,採公辦都更權利變換方式活化利用。高雄市府估計分回比例為33.6%,而本案新市政大樓預估分回比例約37%,顯示本案分回比例屬合理範圍。
都發處說明,目前全國多個縣市均有以大面積公有土地推動公辦都市更新並分回辦公空間,基隆市並非全台首創,例如:國家住都中心辦理的台北市行二行三公辦都更案(作為中央與北市府聯合辦公使用)、新北市新店行政園區公辦都更案,以及高雄市岡山行政園區等,皆屬成功案例。基隆市七堵區目前也有台灣港務公司一德新村,正以公辦都更權利變換方式規劃辦理中。
謝孝昆指出,相關法令依據及行政程序均依《都市更新條例》辦理,一切依法有據。至於容積率皆依現行法令辦理,基準容積率560%,並得依《都市更新條例》申請容積獎勵最高50%,上限為840%。本案並未經都市計畫變更、也未提高容積率,與社會關注的「京華城」案性質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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