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型光電板擬環評 彭啓明:規模門檻以科學證據研議
2025/10/24 10:25 記者黃宜靜/台北報導
環境部長彭啓明受訪時指出,未來研議針對水面型光電板進行環評指引,至於案場規模界定,將以科學證據研議。(記者黃筠軒攝)
7月丹娜絲颱風登陸重創嘉南地區光電板,加上近日烏山頭水庫浮動光電板議題,各界討論未來水面型太陽光電開發是否需要環評;對此,環境部長彭啓明接受本報「官我什麼事」節目專訪指出,環境部正進行環評總體檢,也研議針對水面型光電板進行環評指引,至於案場規模大小界定,將以科學證據研議。
彭啓明指出,丹娜絲颱風造成嘉南地區共33個案場、12.1萬片光電板受損,此次事件促使環境部全面檢討光電產業,因此目前環境部正進行環評總體檢,針對光電板防災、清運計畫全面進行盤點,並預期未來5年到10年內有大量的退役光電板排出,鼓勵循環再利用,目前9成以上的材料可以回收再利用。
環境部今年1月16日修正發布「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中,針對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的設置,除原先位於重要濕地者應實施環評外,增訂位於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特定農業區的農業用地、國有造林地等環境敏感區位,及在山坡地設置裝置容量2萬瓩以上或面積15公頃以上者,應實施環評。
彭啓明表示,全世界針對光電板環評制度不同,我國目前對於一般光電實施環評認定是全世界數一數二嚴格的。「我認為水面型光電也應該可以進行環評」,不過世界並無國家針對水面光電提出環評要求,「但我們不會說全世界都沒有,我就不要有」,而是透過科學數字討論環評門檻規模、案場與地點。
彭啓明坦言,或許是過去光電板發展太快,導致溝通不足,導致各界對於光電板設置有疑慮,因此國環院將組成專家團隊,針對生態系與生物多樣性、水文水質與水環境、氣候微氣象、光線反射等議題進行研究,預計近1、2年內提出成果,透過科學數字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