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照片都不行」言猶在耳 國健署加熱菸展示政策急轉彎
2025/10/23 20:28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
國健署今(23日)再度與北市衛生局聯手突擊稽查加熱菸通路,強調現場展示「合法、合規」。(記者林志怡攝)
國內加熱菸自合法開賣以來風波不斷,國健署今(23日)再度與北市衛生局聯手突擊稽查通路,強調現場展示「合法、合規」。不過署長沈靜芬上個月才受訪表示「加熱器不得展示,連照片都不行」,今天國健署卻在接獲媒體詢問後回應,16日已發布行政函釋開放展示,政策急轉彎。
加熱菸17日首度開賣,由美商打頭陣,但上架不到24小時就爆出「未標示尼古丁含量」違規,隨即遭勒令下架。近日第二家日商品牌也悄悄上架,卻被民眾發現,該款加熱菸載具竟以圖示展示在菸架上,疑似再踩「菸害防制法」紅線。
沈靜芬9月17日受訪時曾表示,加熱菸雖須依「菸害防制法」與紙菸同樣管理,但因包含加熱器等組合元件,依法不得展示,「不只不能擺實體,連照片都不行」。不過國健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卻指出,只要是在販售菸品的場所,若展示的是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加熱菸組合元件,且符合「菸害防制法」第13條及「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規定,就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所稱的「合法消費資訊提供」,不算違法促銷或廣告。換句話說,原本全面禁止的展示,如今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合法。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受訪時證實,國健署已透過行政函釋通知地方政府與業者,組合元件展示須依規定辦理,僅能在販售菸品的場所展示,主要是為了讓消費者能清楚知道品牌與價格資訊,也兼顧菸害防制目的。
她強調,展示仍受嚴格限制,像是每品牌僅能展示一盒,不得放大圖樣或以燈光、聲音吸引注意,展示面積不得超過2平方公尺,距地約1.3公尺,不得朝向店外,「若展示太大、太顯眼,會要求通路業者調整」。
目前國健署已核准美、日2家業者共14款加熱菸菸柱及4款加熱器上市。羅素英補充,2家業者在審查時均被要求於外包裝或說明書上提供警示內容,包括「成癮性警語」及「鼓勵吸菸者尋求戒菸服務」等訊息,經查外包裝確實都有標示。她也說,警語與警示圖文不同,後者目前僅適用於紙菸與加熱菸包裝,不包含載具,國健署也已要求通路商調整展示方式,讓加熱器「看起來不要太突出」。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