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就是菸 醫界示警:減害是假議題 戒菸配套不可少
2025/07/31 17:46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
董氏基金會今天舉辦「2025世界控菸大會(WCTC)焦點論壇」。(記者邱芷柔攝)
國健署首度有條件核准14項加熱菸產品上市,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台大醫院家醫部主治醫師郭斐然今(31日)疾呼,「加熱菸就是菸,所有菸都有害,別再被減害的說法騙了。」
「菸害防制法」2023年修法後,電子煙已全面禁止,加熱菸則列為「指定菸品」,必須通過國健署健康風險評估才能販售。此次獲准的包括菲○○○公司8項產品與傑○○○公司6項產品,但均附有條件,如禁止販售予青少年與孕婦、須提交第三方研究報告、發現風險須即時通報、製程變更需重新審查,違規最重可撤銷核定。
從世界控菸大會(WCTC)返台的郭斐然指出,所謂「加熱菸減害」其實是菸商包裝過的話術,以加拿大滑鐵盧大學方德智教授為例,一個人若每天抽20支紙菸,心臟病風險為1.93倍,即便減量至1支,也僅降至1.49倍,「只有完全不吸菸,才可能降低至不吸菸者的風險水準」。
郭斐然也引述日本的實證調查,研究2000名使用者、進行4次追蹤,結果發現近九成使用者成為「紙菸與加熱菸」雙重使用者,不但沒減害,反而總吸菸量上升,儘管菸商聲稱有7成戒菸率,但實際上連1成都真正戒斷紙菸。
他呼籲,既然政府是以「有條件」方式放行,就不能放水,應確實落實配套管理。建議未來加熱菸課徵的菸捐與稅收,應專款專用,用來補助加熱菸戒除治療與專業服務,「不能只收稅,不幫人戒菸」。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也呼籲,主管機關應立即公告禁止所有加味菸品,撤銷含香草、水果等口味的加熱菸產品上市資格,並嚴禁業者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作為行銷話術,更不得在通路上展示加熱菸裝置,防止吸引青少年嘗試。
對此,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回應,加熱菸仍屬「菸品」,需遵守「菸害防制法」所有規範,包括不得含有未來依法公告禁止的添加物、不得標示具誤導性的文字或暗示危害較低。她也強調,本次核准內容中已要求業者提出自我承諾,包括販售點的監管與不良事件回報機制,未來如違反規定,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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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回應,加熱菸仍屬「菸品」,需遵守「菸害防制法」所有規範。(記者邱芷柔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