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鄉公墓遷葬設光電廠涉弊 前鄉長被約談

民雄鄉第11公墓規劃改設光電板。(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民雄鄉第11公墓於前鄉長何嘉恒任內推動遷葬、設置光電板,現任鄉長林于玲延續光電板規劃,並計畫增設簡易禮儀廳;該殯葬用地推動過程中,疑有廠商對時任民雄鄉民代表會主席周榮茂行賄,順利得標,此案由嘉義檢方進行搜索,傳喚何嘉恒等24人偵訊,3名涉嫌行賄廠商交保,周榮茂因另案在監不另處分,其餘請回。
嘉義縣議員簡嘉億說,光電案廠商在其他鄉鎮市多為回饋12%以上,但何嘉恒在任時決標廠商的回饋是6.5%,因政風單位有疑慮而未簽約;現任民雄鄉民代表會主席涂文生說,當時公所未採用回饋9%的廠商,而是回饋6.5%的廠商標到該案,不知目的何在;林于玲說,該標案因她覺得不合理,後來就沒簽合約,重新辦理。
何嘉恒說,公所標案當時由時任主秘陳加茂及承辦單位處理,標案有5大項要求,回饋只有占其中一部分,對方說法是斷章取義;現為民雄鄉農會總幹事的陳加茂表示,當時標案採評選標,要求是回饋最少要6%,評選標準包含履約能力、執行能力及規劃能力等,是依照總和分數評分,而不僅是依照回饋比例等標準評選。
檢方調查,該原殯葬用地推動遷葬後,對外標租做為光電案場,過程中疑有廠商對周榮茂行賄,業者順利得標,未確認是否有相關公務員涉案,故對何嘉恒、相關公務人員進行搜索及訊問,3名涉嫌行賄業者交保,周榮茂因另案在監不另處分,其餘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