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源稱2030台灣被課8千億碳稅 環境部:說法誇大、不符事實

台大教授李鴻源引2008年資料稱台灣能源結構所導致碳足跡過高,2030年碳稅將高達8千億元,環境部分析此說法不實,呼籲各界基於事實提供意見。圖為台中火力發電廠。(資料照)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日前上談話性節目,再度重申台灣2030年會被課8千億元碳稅,環境部今(11日)澄清,此說法誇大,與事實不符,經查國際上並無直接對主權國家課徵碳稅、碳費等機制,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也不會導致8千億元數字,乃至台灣碳費機制明年收費也僅初估60億元,與8千億相去甚遠,期盼各界基於科學且正確的事實基礎,避免以誇大或不實言論造成誤解。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指出,李鴻源引用2008年台大能源中心資料,預估台灣至2030年將面臨8千億元碳稅負擔,但目前並未查詢到節目中所引述的2008年之研究資料,故無法得知其提到的碳稅所指為何,目前國際上並無直接對主權國家課徵碳稅、碳費等機制。
氣候署表示,若其指的是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EU CBAM),該機制是歐盟從2021年啟動立法規劃、於2023年才完備法制工作,若其指的是台灣的碳費,授權徵收碳費的氣候變遷因應法是於2023年2月15日公布、碳費三子法則是於2024年8月29日方公告,故以時間點而言,應都非2008年研究資料中所提到的碳稅制度。
氣候署更提及,假設8千億元是指歐盟CBAM,依該規則,僅水泥、鋼鐵、鋁、肥料、氫氣與電力,需申報範疇一(產品製程)與範疇二(電力消耗)的碳排,但2026年起僅要求產品製程購買CBAM憑證,換言之,電力消耗無須繳交憑證,更允許抵扣碳定價已繳費用,也可從歐盟排放交易制度中獲得免費配額,故李鴻源稱我國因能源結構所導致碳足跡過高一事,不會導致我國被收取8千億碳稅。
氣候署表示,再假設2008年提及的碳稅是我國碳費,今年已正式實施,徵收對象涵蓋約252家企業(共464家工廠),需明年5月繳交,初估收入僅約50至60億元,與8千億元相去甚遠。
環境部再次強調,呼籲社會各界理性討論淨零轉型政策,提出基於科學且正確事實的意見,避免誇大或不實言論造成誤解,方有助於進行有意義且具貢獻的社會溝通與對話,共同為台灣永續發展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