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民眾已陳情樟樹有鳳頭蒼鷹育雛地 台中市府還強行修剪

市議員謝志忠批市府把鳳頭蒼鷹的育雛地的樹木強行修剪。(謝志忠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民進黨中市議員謝志忠表示,民眾向市府反映,豐原區圓環南路的樟樹有鳳頭蒼鷹的育雛地,民眾於3月12日透過1999向市府陳情,請暫緩修剪,不料市府仍於5月16日強行修剪作業,顯見市府漠視保育原則,違反野生動物三不「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原則中的「不干擾」。
建設局表示,3月接獲民眾陳情後,隨即針對樹木修剪議題與住戶及地方意見領袖溝通協調,建立修剪共識,朝延後修剪方式辦理,以達到生態保育與防災安全並重,延後至5月辦理,廠商僅針對該路段有公共安全之虞的樹木進行矮降,對地方居民關心的育雛棲地樹木則進行保留及保護作業。
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黃守達表示,鳳頭蒼鷹為二級保育類動物,是台灣唯一能終年在都會區內棲息並繁殖的日行性猛禽,在台中市有漸增的趨勢。謝志忠表示,根據台灣猛禽研究會的資料,鳳頭蒼鷹多在11月開始配對、築巢,隔年3月下蛋,雛鳥在4至5月間孵化,6月離巢後,親鳥還會接濟食物一段時間,接著幼鳥才會離開出生地,去尋找自己的領域,市府此次作為,無疑對育雛期中的猛禽構成嚴重干擾,至今仍不知該鳳頭蒼鷹幼雛下場。
謝志忠指出,2019年建設局曾在颱風後修剪路樹時,因接獲民眾通報有同為二級保育動物黑翅鳶築巢,與農業局協同會勘後主動暫緩修剪路樹,但現今卻以如此粗糙手法處理,顯示市府處理標準不一,保育原則淪為空談,要求應建立完整的「生態保育作業標準程序」,並落實跨局處協調機制,確保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再因人為疏失受到干擾。

市議員謝志忠要求修剪路樹要尊重生態保育(記者蘇金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