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3次變6次 台鐵放寬「訂票不付款」黑名單規定

旅客在網站上購票後可以到多處取票。(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台鐵公司在官方網站「個人訂票」頁面公告,自今年4月14日起,旅客在一個月內累積6次訂票未付款紀錄,將被停權1個月。而在此之前是一個月3次訂票未付款就會被停權。台鐵公司說明,這是因為沒取票比例已經從約三成降為不到一成,所以調整停權規定。
台鐵公司在官網公告,自4月14日起,旅客在於一個月內累積6次訂票未付款紀錄,將被停權1個月,已完成網路付款之訂單不列入計算。訂票後請依期限完成付款或在期限內取消訂單,以免影響後續訂票權益。旅客在4月14日前已被停權者,於停權期滿後依新規定辦理;若逾期未付款的紀錄發生在新措施實施前,系統仍會一併納入計算。
在台鐵官網訂票後,會有一段時間給予訂票者去付款,可以立刻線上刷卡、也能持訂票代碼去便利商店或台鐵車站購票、列印票券。
台鐵公司說明,訂票停權措施旨在減少無效訂單、確保座位資源有效利用,並兼顧旅客彈性與公平性。這次調整主要考量包括兩點,第一,減少非惡意違規影響,部分旅客,特別是外籍旅客或訂票需求較高的旅客,因不熟悉規定或臨時行程變動,無法如期完成付款,導致停權。考量本公司新式城際列車投入營運,運能大幅提升,且現行訂票日期已延長28天以上,部分旅客因未注意而累積未付款紀錄,並非故意違規。
第二是兼顧短途旅運需求,依統計數據,近5年逾期未取票比率由30.9%降低至9.2%,逾期未付款訂單集中於乘車日前3日內,週五至週日占比最高,顯示短途旅客,特別是平日通勤旅客較少發生逾期未取票情況,現行停權措施若無彈性調整,可能對短途通勤旅客造成不便,進而影響台鐵公司收入。
台鐵公司表示,停權機制原設計在於避免旅客訂票後未取票或取消訂票,影響其他旅客訂票權利。台鐵公司提醒旅客,完成訂票後務必於取票期限內完成付款或取消訂票,確保自身訂票權益。

台鐵公司在官方網站公告新規定。(記者吳亮儀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