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葉高島屋5樓未完成勘驗偷跑營運 台北市建管處開罰12萬

大葉高島屋於2023年1月17日獲准變更使用五樓後,在2月15日申請竣工勘驗,並於4月13日核發五樓的使用執照,換句話說,2月24日以試營運名義開始經營五樓商場時,相關程序還在申請階段。(記者楊心慧攝)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士林區的大葉高島屋百貨公司停車場變更為商場案,在2023年1月17日准許將5樓變更商場使用,同年2月15日才申請竣工勘驗,4月13日核發五樓使用執照,本報日前獨家報導,大葉高島屋於2月24日偷跑試營運,違反《建築法》;台北市建築管理處今表示,大葉高島屋有明確違反法令事證,今天已對大葉高島屋開罰12萬元。
大葉高島屋於2023年1月17日獲准變更使用五樓後,在2月15日申請竣工勘驗,並於4月13日核發五樓的使用執照,換句話說,2月24日以試營運名義開始經營五樓商場時,相關程序還在申請階段。
但大葉高島屋當時以試營運為名,已推出銀行刷卡滿額送百貨禮券的優惠,以及滿千抽獎、化妝品區滿5000元贈百元禮券等,實質營運情況明確。
台北市建管處日前表示,試營運期間未收到任何檢舉或相關通報,因此未派員現場查處,但如今有具體事證,可依建築法第73條規定,以第91條裁罰6至30萬元。
台北市建管處今天受訪表示,大葉高島屋明確違反法令,今天已對大葉高島屋開罰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