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拋「非核家園」改「非碳」 環團:須正視核安核廢問題

核三廠2號機是目前唯一仍在運轉中的核電機組,今年5月將退場除役。(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國民黨提出「非核家園」改成「非碳家園」,主張推動修法延長核電廠使用年限到60年。環保團體指出,非碳雖符合國際潮流,但若未解決核安與核廢問題,而走回核能回頭路,無疑是走進另一個死胡同;應降低化石燃料依賴,共同朝深度節能、選址適當的再生能源發展。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說,「核電」與「火電」都不是好的能源。老舊核電廠延役有安全風險,尚未完工的核四則是爭議不斷,亦難確保安全。基隆不但被3座核電廠包圍,更位於核一、核二及核四半徑30公里逃命圈範圍,北部任何一座核電廠若發生核災,都會嚴重危害基隆市民安全。非碳雖符合國際潮流,但若未解決核安與核廢問題,僅想藉此「返核」,無疑是走進另一個死胡同。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國民黨智庫民調民眾支持核電延役的前提是「確保安全無虞下」,但安全不該只是口號,我國核電廠緊鄰活動斷層,應先立法或修法完備核電廠選址規範,但凡其他國家不能蓋核電廠的場址條件,我國亦不應於該處新建或延役核電廠;並就「核子損害賠償法」刪除天災免責、單一核子事故賠償上限42億元(以核一、二、三廠半徑30公里人口數估算,平均每人僅能獲償1050元、724元及7萬元)、核電經營者以外之人免責等不合理規定。
蔡雅瀅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第3項第2款要求政府.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經濟部應依照現行法除應落實非核家園願景外,並應降低化石燃料依賴,共同朝深度節能、選址適當的再生能源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