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新制威力!家戶垃圾無法「偷渡」 彰縣4大超商垃圾量砍一半
彰化縣去年7月1日起針對4大超商實施垃圾隨袋徵收,在必須使用垃圾專用袋下,垃圾量直接砍半,資源垃圾的回收成效良好。(彰化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去年7月1日起實施垃圾分類新制,提高退運門檻,讓每日人均垃圾量創下新低,連全縣4大超商的垃圾量都砍一半,原來是同步執行垃圾隨袋徵收,業者必須花錢買專用袋來裝一般的生活垃圾,進而全力防堵家戶垃圾「偷渡」到超商,成為垃圾減量最大功臣。
彰化縣環保局表示,6都的4大超商垃圾都是採取委外清運,彰化縣從去年7月起,4大超商垃加上6大產業園區的生活垃圾都改採隨袋徵收,也就是除了資源回收、廚餘以外,其餘一般生活垃圾都要買專用垃圾袋來使用,各地清潔隊才會收運,並進行沿街破袋檢查,只要發現有3個以上的資源回收物,就會當場要求店家完成分類,才能交給清潔隊。
環保局強調,新制上路半年以來,超商與產業園區生活垃圾破袋檢查的合格率高達86%,也就是說,應該回收的資源回收物,以及生、熟廚餘的分類,都有很大的進步。因此,也讓生活垃圾量直接砍一半,半年垃圾量減少55%,約為425公噸,換算起來,大約是85部垃圾車裝運量。
環保局表示,超商生活垃圾能夠在配合資源回收、廚餘分類下,就能立即有減半的功效,最主要的是讓業者嚴格把關,不再讓民眾把家戶垃圾拿來超商亂丟。因為,以往超商的生活垃圾是隨水費徵收,不必花錢買專用垃圾袋,進而也有民眾心存僥倖來丟家庭垃圾。如今要花錢買專用袋,業者為了降低購買成本,就要拒絕家戶垃圾「偷渡」到超商,成為垃圾減量的最大功臣。
而彰化縣專用垃圾袋共有3款,33公升為40元、75公升的90元、120公升的145元。有鑑於垃圾分類也要人力成本,目前彰化縣約有20多家超商,也決定把垃圾委外處理,約佔全縣超商的5%。在6大產業園區部分,大多數是把生活垃圾連同事業廢棄物委外處理,只有14%的生活垃圾是交由清潔隊清運。
彰化縣四大超商從去年七月開始垃圾隨袋徵收,必須花錢買專用垃圾袋,袋上有防偽標章。(彰化縣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