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肉重罰 檢舉獎金曝光
台中市「和牛EMPEROR」今年4月被衛生局查,獲囤放大量過期的鹿兒島黑毛和牛。(衛生局提供)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頂級和牛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爆有過期肉,被衛生局查獲店內存放過期和牛,連醬料、冷麵等食材也過期,共14品項共261.4公斤,依食安法重罰168萬元,食安處將待業者罰鍰全數繳清後,依實收罰款50%,核發檢舉獎金84萬元。
衛生局表示,和牛EMPEROR使用逾期食材案,台中地檢署今(13日)偵結,依共同詐欺取財及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提起公訴,業者已針對罰款分期繳納中,預計在今年底全數繳清,該店址也被新業主收購,經申請復查合格後,已經正式對外營業。
台中市食安處表示,「和牛EMPEROR」儲存逾期牛肉等食材案,食安處查獲過期牛肉18箱共219塊,冷麵60包,還有21盒味噌等8項過期食材,業者坦承部分原料係因未落實先進先出,違規逾期存放,並聲稱冷藏和牛肉到期後即分裝冷凍保存,僅作為內部員工訓練用未販售給消費者,食安處核對銷售明細與業者說詞不符,且逾期儲存即確實違反食安法規定。
食安處當時現場封存該等問題產品,並依法重罰168萬元、勒令停業,封存的逾期原料業已8月8日完成銷毀,業者在8月1日完成辦理停業,由他公司承接營運,食安處將持續不定期稽查。
食安處指出,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食安處將待業者罰鍰全數繳清後,依實收罰款50%,核發檢舉獎金計8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