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狂毆超商女店員台中警縱放現行犯 所長、分局長記申誡
民進黨市議員蔡耀頡痛批警方縱放現行犯。(資料照,記者黃旭磊攝)
〔記者黃旭磊/台中報導〕台中市太平區議員蔡耀頡6日在議會質詢,一名打工小妹妹(超商店員)整理貨架時,遭男顧客拿酒瓶「直接招呼臉」,追打至收銀台將商品及購物籃當成武器狂砸頭,受害女店員報案後,警方竟縱放現行犯並未開報案三聯單,對此,台中警方坦承疏失,受案陳姓巡佐未逮捕現行犯記申誡2次、派出所長及分局長督導不周各記予申誡1次。
事件發生在本月2日晚間10時53分許,在東區超商打工的女店員遭男子毆打,男子除了拿酒瓶砸臉,更追打至收銀台,甚至將店內商品及購物籃當成武器,拿起來狂丟,嚇得女店員驚聲尖叫,最後更被酒瓶砸到頭皮撕裂傷、牙齒斷裂、臉部及四肢挫傷。
蔡耀頡痛批,讓女店員崩潰的是,報案後到場員警竟縱放動手打人男嫌,未做現行犯處理,事隔4天後還未拿到報案三聯單,要求警察局徹查。
警方今天表示,東光園路超商內於2日發生陳姓男顧客與女店員糾紛,獲報後立即派員查處並於第一時間協助被害人就醫驗傷,並完成筆錄製作,不過,駐區督察查出在超商內處理員警,對於現行犯之認定有誤,未即時逮捕,違反現行犯逮捕標準作業程序規定,核予帶班陳姓巡佐申誡2次、同班文姓員警申誡1次。
警方強調,被害女店員就醫驗傷後雖立即製作筆錄,完成受理報案程序,但未依「受理報案E化管理平臺一般刑案作業規定」第9點規定,立即開立報案三聯單,依規定核予申誡2次處分,分局長及派出所主管督導不周,且未善盡報告紀律各核予申誡1次處分。
(左起)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張家銨、蔡耀頡及江肇國痛批警方辦案草率。(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