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未打方向燈小心吃罰單 彰縣檢舉魔人出沒路段曝
彰化縣前3大檢舉路段,溪湖鎮員鹿路以825件奪冠。(警方提供)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今年6月30日起,有8項交通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不過彰化縣警局統計,4個半月來,民眾檢舉件數仍逾3萬件,其中未打方向燈、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高居檢舉項目前3名,尤以未打方向燈占近3成居冠。
縣警局交通隊統計,從6月30日到11月15日,前3大檢舉違規項目,分別為未打方向燈8617件、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4907件、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4325件;至於前3大檢舉路段,依序是溪湖鎮員鹿路825件、員林市中山路785件、大村鄉中山路542件。
交通隊指出,4個半月來,民眾檢舉件數為3萬68件,比去年同期減少5998件,減少17%,顯然在8項交通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後,檢舉件數已出現減量效果,不過,近4個半月來,未打方向燈8617件占了近3成居檢舉之冠,可見車輛左、右轉或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最為用路人詬病;警方提醒用路人仍應遵守交通規則,並遵守交通號誌、標線指示,除了確保自身行車安全,還可以避免被檢舉。
不開放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分別是騎機車手持手機使用;手持、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併排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及騎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違規停車等8項。
彰化縣前3大檢舉路段,員林市中山路以785件居次。 (警方提供)
檢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居彰化縣檢舉項目第3名。(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