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罰7次仍不怕!團膳業者油污排入南崁溪 桃園環保局重懲勒令停工

    2024/09/16 15:4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區有團膳業者擅自將油污排入南崁溪,今年至今被告發7次、每次裁處3萬元仍不怕,環保局祭出重罰,裁處業者停工。(環保局提供)

    桃園區有團膳業者擅自將油污排入南崁溪,今年至今被告發7次、每次裁處3萬元仍不怕,環保局祭出重罰,裁處業者停工。(環保局提供)

    桃園市桃園區南崁溪畔多次遭油污廢水污染,經查為鄰近溪畔的團膳業者所為,桃市府環保局今年至今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7次、每次裁處3萬元,業者經1年內2次限期改善仍持續違規,經認定情節重大,12日依水污法規定裁處停工,業者收到後須立即停工,若未予理會將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表示,該團膳業者位置緊鄰南崁溪自行車步道,利用地勢之便於側溝中設置私人管線,將每日作業產生的油污廢水,沿側溝及私人管線排放至南崁溪,造成周遭環境有明顯酸臭味情形,且影響南崁溪水色及水質。

    環保局表示,查獲該團膳業者違法並將其私人管線封管後,業者仍持續排放油污廢水污染南崁溪,由於該業者不屬於水污法定義的「事業」,因此改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裁罰,累計今年1月至今共告發7次,最近1次是9月9日,每次裁處3萬元,由於業者經1年內限期改善2次仍持續違規,12日依水污法第73條規定,認定情節重大,處以停工處分,並要求業者確實進行水質改善,若業者未予理會將涉及刑責。

    環保局表示,環保局污染監控中心24小時受理民眾陳情,可快速調派稽查員前往稽查,呼籲各業者勿心存僥倖,為節省成本及處理設備,非法排放破壞環境;另提醒民眾,若發現有水污染或其他環境污染情事,可利用1999市政服務專線,立即向環保局提供線索。

    桃園區有團膳業者擅自將油污排入南崁溪,今年至今被告發7次、每次裁處3萬元仍不怕,環保局祭出重罰,裁處業者停工。(環保局提供)

    桃園區有團膳業者擅自將油污排入南崁溪,今年至今被告發7次、每次裁處3萬元仍不怕,環保局祭出重罰,裁處業者停工。(環保局提供)

    桃園區有團膳業者擅自將油污排入南崁溪,今年至今被告發7次、每次裁處3萬元仍不怕,環保局祭出重罰,裁處業者停工。(環保局提供)

    桃園區有團膳業者擅自將油污排入南崁溪,今年至今被告發7次、每次裁處3萬元仍不怕,環保局祭出重罰,裁處業者停工。(環保局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