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職災慰問金條例新版上路 外送員、實習生列入保障

台北市職災法修法,外送員也列入保障。(資料照)
〔記者陳奕劭/台北報導〕「台北市工作者職業災害慰問金發給自治條例」修正版今天(31日)正式實施,本次修正內容將外送員、實習生、志工列入保障,給付範圍擴大至所有等級,傷病住院連續5天以上也可給付1萬元。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本次修法能增進保障職業災害工作者的權益,提升職災勞工的福祉。
「台北市工作者職業災害慰問金發給自治條例」經修正後,在113年1月31日起正式實施。本次職災條例修正對象擴大至所有工作者,包括外送員、實習生、志工等,給付範圍由原失能傷害等級1至5級擴大至等級6級至15級給付2萬元,只要受到職災者皆可領取,並提高死亡給付金額36萬元,傷病住院連續5天以上給付1萬元。
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工作者一旦發生職業災害,家庭可能頓失經濟依靠,醫療、復健、復工過程可能面臨心理壓力及與雇主協商的不確定性,都亟需社會資源的協助。因此,本次修法更能增進及保障職業災害工作者的權益,提升職災勞工的福祉。
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科長陳伯端表示,本次修法擴大至所有工作者,發生職災時能得到政府的慰問金,這對勞工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