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注意!雲林虎尾增1處科技執法 明年初上路
![虎尾鎮林森路一段與公安路口為易肇事路口,明年起將實施科技執法。(警方提供) 虎尾鎮林森路一段與公安路口為易肇事路口,明年起將實施科技執法。(警方提供)](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11/27/4502492_1_1.jpg)
虎尾鎮林森路一段與公安路口為易肇事路口,明年起將實施科技執法。(警方提供)
〔記者林旻臻、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與公安路口將建置「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透過闖紅燈感應器、AI車牌辨識系統、攝影機等,執行取締路口「闖紅燈」、「未禮讓行人」2項交通違規行為,將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執法。
雲林縣警察局為確保交通安全、防制交通事故發生,選定易肇事路段「虎尾鎮林森路一段與公安路口」,向交通部爭取300萬元經費建置,也是雲林縣第12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該系統經過測試完成後,本月20日驗收完成,並於隔日公告於雲林縣警察局官網。
縣警察局表示,對於未禮讓行人的認定,包括: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因此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保障行人用路安全,避免遭取締傷及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