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示助理費總額24萬含底薪及加班費 工會:心寒

各地議會頻頻為議員助理發聲,盼爭取合理待遇,卻始終沒進展,圖為高市議會開議場景。(記者王榮祥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台中市議會日前發文中央,詢問有關地方議員助理加班費事宜,內政部回函表示,公費助理補助費總額24萬元,包含底薪及加班費,高市民代助理工會對此說法表示心寒。
工會說明,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每位直轄市議員公費助理費用僅有24萬元(可聘6至8人),然非直轄市的議員助理,每月更只剩8萬元總額可運用。
工會質疑,該法源自2000年立法至今,從來沒有調整過,而多數直轄市議員助理編制為6至8人,非直轄市議員僅能聘任4名助理,當中包含主管職和技能加給,因此在議員助理中普遍存在低薪現象。
近幾年各地議會陸續發文詢問中央,爭取適度調整助理薪資,至少在加班費上有進展,不料始終沒有具體進展;近日台中市議會又發文中央、詢問有關地方議員助理加班費事,不料內政部函示在不超過公費助理補助費用24萬元的前提下,助理之支領金額得包含底薪及加班費。
工會理事長朱朱洎鋐感慨,說實話,這公文一出,實在會讓地方議員助理感到心寒;公費助理費早因長年的通貨膨脹因素,存在不敷使用事實,如今又函釋告知各議會,將加班費納入一併任聘總額計算,而且中央單位就是不願調整總額,對地方議員的助理們,根本就是明擺著吃人夠夠。

內政部函示台中市議會公文,引發地方議員助理強烈質疑。(記者王榮祥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