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盟公布「環境金害獎」 中油、經濟部工業區中心上榜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依照去年空污、水污的裁罰紀錄,頒發第五屆「環境金害獎」給3家企業,包含每年都上榜的國營企業中油公司、經濟部轄下的工業區服務中心,因水污染嚴重違規遭罰500萬元的臺鍍科技公司也首度上榜。
綠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綠盟從環保署《空污法》及《水污法》裁罰紀錄,依照裁罰金額及次數最多的違規企業頒發「金害獎」,得獎企業包含:中油公司、經濟部工業局各工業區服務中心、臺鍍科技公司;而雞肉製品龍頭大成公司則因綠盟曾揭露水污染超標頻繁,得到「特別獎」。
綠盟研究員柯乾庸表示,中油從2019年第一屆金害獎頒發以來,年年上榜,五年來共有146次空污違規。去年多次發生燃燒塔黑煙、設備元件洩露等事故,更發生大林煉油廠大火,
總計空污違規31次,總金額高達1360萬元,違規次數與金額都蟬聯冠軍。
柯乾庸指出,經濟部轄下的各工業區服務中心,去年合計有18次水污染違規,總金額高達1500多萬元,位居水污染裁罰之冠。其中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在違規改善期間,經稽查再次超標,遭罰1000多萬元,是去年水污裁罰金額的第二名。
綠盟研究員陳震遠表示,臺鍍高雄廠在2021年遭查獲將未處理完成的廢水繞流排放,檢測出鋅離子濃度超標一百多倍、pH值高達12.9呈強鹼性、氨氮濃度超標兩倍,被認定違規情節重大,遭罰550萬元。
不過陳震遠指出,臺鍍高雄廠惡意違規造成污染,卻能多次參與政府的採購工程,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提出相關公共工程採購制度約束業者;且現在各國紛紛對供應商提出環保規範,若台灣政府放任承包業者違規,「豈不是告訴企業做台灣政府生意,如果造成污染並不會影響採購資格。」
立委洪申翰表示,中油曾多次發生海上漏油事故,違反《海洋污染法》,未來會要求海委會必須公開裁罰資料;另也希望政府在公共採購規範上能達到督促企業減碳、嚇阻污染的目標。
綠盟要求,經濟部應要求國營事業強化環境資訊揭露、訂定環境零違規期程及國際減碳目標,並強化對工業區內廠商的污染管理及訂定更積極的減碳目標;公共工程委員會則應明確要求,違反環境法規情節的廠商,一定期間內不得承包或參與分包公共工程,並將低碳採購納入政策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