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獲報獵捕野生動物 農業局:最高罰鍰30萬元
2023/05/28 11:43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台南日前獲報有人持槍或非法架設鳥網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南市農業局表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禁止的方式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者,最高可處罰鍰30萬。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民眾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恐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李建裕說,野生動物保育法處分相當重,嚴重者得坐牢,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農業局建議民眾於頂樓設置三角布旗、亮片、驅鳥器,防治野生動物停棲;換裝隔音氣密窗降低夜鷹啼音干擾,都是友善野生動物的作法。呼籲民眾面對野生動物應秉持5不1要「不接觸、不餵食、不凝視、不挑釁、不攜帶食物、要保持距離」等原則,學習與野生動物和平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