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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議員憂充電樁成為鄰避設施 降低購買綠色運具意願

電動汽、機車的充電樁成為鄰避設施,也降低民眾購買意願,圖為市府電動機場專用機車停車場,現場也提供充電樁。(記者謝武雄攝)

電動汽、機車的充電樁成為鄰避設施,也降低民眾購買意願,圖為市府電動機場專用機車停車場,現場也提供充電樁。(記者謝武雄攝)

2023/03/25 13:41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今進行都市發展局工作報告,市議員呂林小鳳提到,配合2050淨零排目標,中央大力推動電動汽、機車,但充電設備已經成為社區鄰避設施,若問題無法解決,將成為推動綠色運具最大的阻礙;局長江南志表示,目前法規要求新社區必須設充電樁,至於舊社區部分會提出獎勵方案。

江南志表示,內政部修訂建築技術規則,自2019年7月1日開始實施,新建物應預留設置充電設備之空間,桃園已於2020年訂定「既有建築物社區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注意事項」,對於社區安裝充電樁細節、規格都有規範,建管處也於各項會議中宣導,供管委會參考。

建管處長邱英哲會後說明,為協助社區裝設充電樁,建管處可會同台電公司至現場勘查、評估,指導進行之步驟;另社區向建管處申請分裝獨立電表之補助費用,今年更研議將增設智能充電管理系統(EMS)納入補助項目,最高30萬元。

邱英哲說,市府於2020年訂定「既有建築物社區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注意事項」,內容包含住戶應於施工前檢附合格充電設備書圖、設置位置、線路架設、施工說明書,並向台電確認契約容量,另配管若有穿越建築物梁、柱、版、牆,應檢附建築師或專業技師之安全說明。

呂林小鳳說,很多社區把充電樁視為鄰避設施,反對住戶裝設,雖然市府訂定「既有建築物社區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注意事項」,但由於沒有罰則,對社區沒有約束力,民眾總不能為了買電動車還要搬家。

呂林小鳳表示,很多民眾購買電動汽、機車後,想要在社區設置充電樁被管理委員拒絕,甚至和管委會打官司,希望市府能協助民眾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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