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內7成滅火器過期1~3年 板橋區公所:分批汰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有民眾投訴,新北市板橋區華德里有7成以上滅火器逾期1至3年不等,向板橋區公所反映,得到「2樓以上的滅火器應由民眾自行添購」的答覆,他憂心,萬一發生火災,恐影響救災造成災損甚至人命傷亡。板橋區公所表示,將依照滅火器使用年限分批汰換,由里辦公處辦理換藥作業。
記者實地走訪華德里,大多是5層樓以下老舊公寓,1樓門口配置的滅火器,許多支早在2018、2019年到期,至今沒有汰換,僅有少數區域更換完成;有住戶說,滅火器攸關生命財產安全,已向里長多次反映沒下文。
投訴人湯先生向板橋區公所陳情,公所宣稱已汰換120支滅火器,但目測僅更換約20支,他質疑其餘100支不知去向,公所以公文回覆,2樓以上屬於私人領域,無法進行滅火器換藥作業。
湯先生質疑說,其他里即使是2樓以上公共區域,也有獲配滅火器,公所擺明敷衍塘塞,萬一高樓層發生火災,難道要請5樓住戶衝到1樓拿滅火器再回火場灌救,恐緩不濟急。
華德里里長陳寶銓說,里內滅火器數量高達600支,必須分批更換,第一批約200支已在10月底汰換,其餘要等區公所循招標程序辦理。
板橋區公所表示,5樓以下公寓住宅建築物,非消防法規要求設置滅火器的場所,依據「新北市各區里鄰滅火器設置及管理建議事項」規定,滅火器設置地點建議為5樓以下公寓住宅建築物,設在1樓出入口,且面向戶外、明顯方便取用的地點。
板橋區公所說明,里鄰滅火器由里辦公處辦理換藥,先前民眾陳情1樓滅火器換藥案件,皆已處理完成,部分滅火器被拿到2樓以上或樓梯間使用,公所將回收並重新配置。
另外,有住戶提到,里內水溝淤積嚴重、堆積垃圾,若降下豪大雨,可能造成積、淹水;此外,板橋區四川路2段117巷道路凹凸不平,且路口常有車輛違規停車,影響住戶進出與消防救災動線。
還有住戶說,部分老舊公寓闢建地下室做為防空避難場所,數十年來被丟棄垃圾、堆置雜物,甚至嚴重積水形成一條臭水溝,孳生蚊蠅、惡臭薰人,影響環境衛生,向里長反映都無法獲得解決。
陳寶銓表示,四川路2段117巷道路正在施作污水下水道,必須等工程完工後,馬路才會重鋪;水溝定期3到6個月清淤1次,保持暢通;至於私有住宅地下室積水,公部門無法介入,曾請議員協調未果,須取得整棟住戶簽署同意書,找廠商抽水,費用由住戶平均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