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新制上路 高雄1200輛共享車輛掛牌
2022/11/30 14:59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原電動自行車) 今(30)日起實施新制,新購車輛必須掛牌並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舊電動自行車有2年緩衝期,需向監理機關申請掛牌作業,明(112)年底舊車申請掛牌,可免收450元的牌照及行照規費,駕駛人須年滿14歲,未掛牌可罰1200至3600元,若未投保強制險被稽查,最高處1500元罰鍰。
高雄市目前共有1200輛夠酷比共享微型電動二輪車服役,配合交通部修法,今天全數騎往苓雅監理站辦理車輛掛牌、納保作業,高市目前已有6家共享運具業者,合計投入350輛共享汽車、2665輛共享電動機車,以及1200共享微型電動二輪車,加上1200站高雄YouBike2.0,透過多元共享運具,逐步降低私人運具持有率及使用率,減少停車需求,釋放有限的城市空間。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今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領牌納管,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條文,電動自行車同步今起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懸掛號牌始得行駛道路。
交通局指出,駕駛人須年滿14歲、戴安全帽、不得載人、不得超速(時速25公里以下),不可酒駕,未掛牌可罰1200至3600元,未投保強制險最高處1500元罰鍰,緩衝期為2年,即最晚需於113年11月30日前領牌、納保完成。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今曰起,新購車輛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將處車輛所有人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若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將處車輛所有人新台幣1800至5400元罰鍰;如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300元罰鍰,民眾要遵守以免荷包大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