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不動產 下半年祭紓困措施
2022/07/14 09:31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影響,教育部今發布滾動檢討修正學產不動產7月至12月紓困措施,包括減租、緩漲、緩繳等,其中應繳租金或利用費減收20%。
教育部秘書處說明,減租措施為7月至12月應繳租金或利用費減收20%,以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減收後應繳金額不低於實際負擔稅費;促參案部分,租金減收20%;固定權利金部分則依7月至12月的營業收入與108年度同期比較,隨下降比率減收當月權利金。
月繳部分如國有學產土地及建物公開標租(長租)契約,其租金繳納方式經承租人以公文提出申請後,可由年繳、季繳改為月繳,受理期限至112年6月底止,並自113年起回歸租約約定租金繳納方式。
緩漲部分如國有學產土地及建物公開標租(長租)契約,如逢租約約定之調漲期,經承租人以公文提出申請後,得延後1年調漲,受理期限至112年底止。
緩繳部分如國有學產不動產出租案件,7月至12月應繳租金,承租人申請經教育部同意後,得展延至今年12月底前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至於扣除部分,教育部對於國有學產不動產受理申請承租或辦理標租案件,已通知民眾限期補正、繳款(價)者,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三級警戒期間均不計入前述限辦期間。
教育部表示,月繳、緩漲及緩繳,由承租人申請,其餘措施均由教育部主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