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某國中老師涉性騷擾案 人本:縣府應保護學生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針對宜蘭縣某國中老師涉性騷擾案,人本教育基金會今發聲明表示,經性平會調查程序,已證實多年違背專業倫理,主動對學生主動發展情感關係,同時有性騷擾,多起不當行為皆經調查屬實,縣府接手應完整承擔,對學生的安全負起全責。
人本基金會主任秘書陳志遠表示,該師在任教的20餘年中,非常可能有其他潛在受害者,縣府有必要擴大調查,呼籲縣長林姿妙同理暗自痛苦的受害者,運用學校留存的學生基本資料,擴大通知該師曾授課的學生,提供機會傾訴被害經驗,縣府應提供輔導諮詢的支持,並提供學生追究該師行徑的相關協助及資源。
人本表示,基金會及立委范雲、該校家長會長、副會長及教師聯合揭發此案,也揭露該校主任、導師有干擾調查、不通報、帶風向等明顯偏袒、包庇該師的行徑,且繼續擔任處理程序的委員而不迴避等諸多違法情形,經各方努力,促使宜縣府認知到學校處理程序明顯違誤,宜縣府並表示將透過專審會形式接手本案後續處理。
陳志遠表示,基金會接到即將入學的新生家長來電,對於該師行徑深感憂慮,請基金會轉告宜縣府:「我們的孩子不該遇到這種會做情感試探、性試探、發展違背倫理關係,還會性騷擾學生的老師,我們不接受該師回校任職。任何孩子的安全都該被保障,其他學校的孩子也不該處於可能遭該師毒手的環境,請縣長負起責任,為孩子把關。」
人本指出,該校調查報告送到性平會後,確認過程有明顯瑕疵,性平委員沒有看到完整調查報告,校方只有宣讀結論,縣府應請性平會補正檢視報告、提出疑義並獲解決及確認等三項程序,而在性平委員中,該校主任被證實違法干擾調查程序,性平會補正程序時,該主任應迴避。
此外,人本也表示,性平調查報告並未決定該師違背倫理之嚴重程度,縣府處理時,應先正確認知該師嚴重違背倫理的情形;且該師違背倫理已超出性平法之性侵害、性霸凌、性騷擾處理範疇,性平會的處理建議無實質拘束力,縣府仍有權力選擇解聘並終身不得任教作為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