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護理之家照顧員 竟把10天大嬰兒頭下腳上抓著
首次上稿15:36
更新時間17:50(新增護理之家說法)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時代力量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今天(5日)質詢時,公開萊姆產後護理之家的照顧員,不當照顧才出生10天的嬰兒的監視影片,但縣府社會處卻僅裁罰6萬元!竹北市外來人口多、生育率高,她強烈建議縣府應該針對產後護理之家(月子中心)和托嬰中心等建立好的評鑑制度,管理不當的業者和受雇員也都應該即時公告,讓社會大眾知悉。
護理之家︰已開除照顧員
對於議員的質詢爆料,萊姆產後護理之家受訪表示,事件發生時即革除該照顧員;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委託律師發布聲明。
縣長楊文科觀看影片後也痛批,該名照顧員非常惡劣,罰則太輕部分應該改善!為讓年輕家庭安心,將請衛生局研議在3個月內建立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制度。
連郁婷表示,被害嬰兒的父母發現孩子臉上有瘀青,護理之家一度回說是黃疸,但父母不放心帶到診所,醫生直言是瘀青,回頭察看監視器,才發現照顧員數度把嬰兒頭下腳上的抓著;依違反兒少法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但社會處卻輕罰6萬元,她反問如何發揮警示作用?
社會處長李國祿表示,裁罰須依基準,首犯通常處最低罰鍰,縣府不希望有類似情事發生,後續會努力預防和追蹤。經查,此案發生在去年底,該照顧員被裁罰後提起訴願,因此尚未依法公告。
連郁婷說,此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已起訴,她追問,民眾如何知道萊姆產後護理之家曾經發生過此事?業者有沒有依兒少法57條規定在24小時內向社會處通報?縣府若無公告,要怎麼揭露惡劣的產後護理之家?
連再追問衛生局,對於產後護理之家的評鑑,中央每4年考核1次,地方督導理應每年考核1次,但新竹縣的督導評鑑合格效期卻長達5年?
連郁婷建請縣府對於產後護理之家(月子中心)和托嬰中心等建立好的評鑑制度,除了對於不適任的保育員、嬰兒照顧員應該即時公告,以免繼續任職,而管理不當的業者也應該即時公告以為警示,讓社會大眾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