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家退養犬貓平均10天就遭退 議員要求動保處家訪認養者

台北市議員汪志冰質疑台北市動物之家領養程序粗糙,不乏領回當天就退,領養者事前多未做準備,白做工,又對寵物二度傷害。圖為市立士林高商認養貓咪,還利用校內閒置空間打造一間喵屋。(資料照,記者蔡亞樺攝)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領養」代替「購買」是近年飼養寵物的趨勢,但台北市議員汪志冰質詢時指出,台北市動物之家領養程序粗糙,後續僅電話訪查、被動追蹤,以致近3年平均每年認養犬貓被退養近40隻,平均10天遭退,不乏領回當天就退,領養者事前多未做準備,白做工,又對寵物二度傷害,她建議,比照民間團體實施認養家訪程序,讓退養「清零」。
不過,台北市動保處長宋念潔說,公家單位不能做這麼多「限制」,而且民眾因為民間團體限制沒有認養到寵物,反而讓動物之家有一些「客源」,其實也有非常多人到動物之家「跟我們抱怨某某團體根本不能讓他們養的,嫌棄他家太髒亂、他家怎樣怎樣,嫌棄他家」,如果真的比照民間團體做法,動物之家認養率會下降非常多。
汪志冰表示,台北市動物之家截至今年3月23日收容犬貓共939隻,多出原收容量610隻逾5成,已多年超收不堪負荷,動保處僅依「台北市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動物認領任養辦法」第五條規定,認養人依申請書上逐條說明教育後,經獸醫師診療、植入晶片和注射狂犬病疫苗,即可領回;後續僅電話訪查、被動追蹤,無從得知犬貓是否適應新環境及遭受待遇。
汪志冰說,動物之家應以嫁女兒心情,結合現有118位志工,檢討領養程序,參考民間協會認養的家訪環節,審視家中情況是否適合該寵物,但近3年認養申請書上願意做家訪者是零。她舉例,某團體要求,領養者須年滿25歲,有穩定工作,住雅房、套房不得認養,且須居住人員全數贊成,還會做事前家訪。
宋念潔表示,制度上雖有家訪,但大部分飼主不希望如此,會電話諮詢,最多願意拍照,不願意讓我們踏進他們家,對他們來說是騷擾。她說,可更加強飼養前宣導教育,跟民眾說明更清楚一點,甚至可再強力一點要求說,可不可以看環境 ,會更加強飼養前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