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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懲戒不是因為當球評 石明謹曝北市府「瞎透內幕」

石明謹還原自己被懲戒的內幕。(圖擷自石明謹臉書)

石明謹還原自己被懲戒的內幕。(圖擷自石明謹臉書)

2022/03/16 19: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警察球評」石明謹因身兼體育頻道足球節目球評,遭懲戒法院一審裁定他降一級且罰款20萬元,他也表示將會提前退休離開警界。而他在今日(16日)凌晨透露,被「懲戒」不是因為當球評,而是因為當球評「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且將他移付懲戒的證據是他「一年前未被移付懲戒的新聞」,讓他不禁直呼「瞎透」。

石明謹在臉書發文表示,「公務人員服務法」跟「公務人員懲戒法」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前者討論是否兼職,後者討論是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所以他被「懲戒」不是因為當球評,而是因為當球評「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石明謹指出台北市政府舉他「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的例子:1.擔任與本職無關之足球評論員;2.常於社群網站Facebook發表政治性言論;3.於該社群網站個人資料欄位登載顯示為愛爾達員工;4.使民眾對公務員有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他諷刺表示,「前面三個就不用說了,這簡直太嚴重了,沒有被判死刑真是感謝上天。」

而第4點更是讓石明謹感到匪夷所思,他表示,台北市政府認為,他的行為經媒體大幅負面報導,導致政府信譽受到嚴重損害。石明謹指出報導就是2020年5月21日他被移付懲戒的報導,但他其實在2021年4月29日才被移付懲戒。

石明謹還原實際情況,「2020年5月21日,我『並沒有』被移付懲戒,而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發了新聞稿請了一堆記者來報導,說我被移付懲戒,但是因為『證據不足』最後沒有送案。一年之後的2021年4月29日,這次有證據了,證據就是我一年前沒有被移付懲戒但是他們說我被移付懲戒的新聞,用來說我被媒體負面報導,所以應該要被移付懲戒,這是時間鉗形攻勢啊啊啊啊啊!!!」

石明謹無奈表示,之前之所以沒有公開台北市政府這些「瞎透了」的內容,是因為認為自己有一定聲量,不想利用輿論影響法官判決,「我願意相信台灣的司法體制,所以我希望能夠依照正常的程序來說服法官,沒想到懲戒法院連第一審都未開庭,沒有讓我有機會出庭做任何的說明,就逕為判決。」

石明謹接著說,他其實很感謝懲戒法院的合議庭,因為要二審推翻一審的判決需要很大的勇氣,他也不期待二審的法官能夠做到,但這給了他在庭上陳述的機會,他之所以主張公務人員服務法違憲,不只是針對自己的案件,而是希望對所有公務員都有一致的待遇,以後不要讓上級機關可以用各種方式來整治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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