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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數自己「6不該」登報道歉浪費前女友青春 她們嘆:到底藏多少故事

陶晶瑩在臉書粉專分享今天刊於報紙頭版的道歉啟事,引發討論。(翻攝陶晶瑩粉專)

陶晶瑩在臉書粉專分享今天刊於報紙頭版的道歉啟事,引發討論。(翻攝陶晶瑩粉專)

2022/03/04 15:2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強制道歉在2月25日由大法官釋憲結果宣告違憲,但顯然還沒完全走進歷史。今日,一份刊登於報紙頭版的道歉啟事吸引大眾目光,一名李先生在道歉啟事中細數自己對前女友蘇小姐所做的6項不該,啟事背後的愛恨糾葛讓藝人陶晶瑩和律師賴芳玉都忍不住翻拍分享,引發大眾討論。

陶晶瑩賴芳玉都在粉專分享了這篇道歉啟事;根據內容,刊文者李先生表示,與蘇小姐交往期間,「不該吵架時不接電話讓人找不到」、「不該用報警方式處理感情事」、「不該請同事騷擾蘇小姐媽媽」、「不該在鬧分手後,為了買狗飼料單獨載女同事去大賣場」、「不該置之不理與同事去尾牙唱歌,並讓同事傳買春訊息給我」、「交往期間不該在下班時間跟女同事聊天,找以前的女性朋友」。

李先生表示,「浪費蘇小姐8年青春及騷擾蘇媽媽,分手未好好處理,遇事逃避不解決」,深感抱歉。

這份道歉啟事讓陶晶瑩忍不住翻拍,分享到粉專上,直呼「頭版!報頭下的道歉啟事!到底藏了多少故事...好復古、好複雜」,賴芳玉也翻拍分享表示「現在分手都要這麼赤裸嗎?看來分手創傷,真的很難」。

這篇貼文隨即引發熱烈回應,演員陸元琪大笑這篇道歉啟事現在曝光度超高,根本「被妳(陶晶瑩)加持了」,其他人回應「本來100人看到,現在全世界都看到了」、「本來以為沒什麼人看報紙,登報道歉比較低調,這下該知道的不該知道的都知道了」。

有網友感嘆,「8年的青春跟頭版公告,也不知道到底值不值」、「這個啟事真是令人有啟示呀,技術上是道歉,但似乎底子裡什麼也都沒損失」,其他網友則笑稱「頭版字字計較,想必他應該花了一些時間去蕪存菁了吧」,陶晶瑩貼文截至本稿出稿前已收到2.2萬名網友傳達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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