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內灣禁漁期時間霧煞煞 漁民無所適從
2022/01/06 14:25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新近公告內灣海域每年1、2、7、8月禁止船舶從事網具類作業,但去年7月28日另份公告,則是每年3、4、7、8月禁止網具漁船,在沿岸1海浬內作業,讓漁民無所適從。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以新近公告紅色範圍區域為主。
澎湖群島外型似龍,大陸棚地形發達,由海岸線延伸200公尺,是各類仔魚繁衍孕育場所,澎湖縣府會因應海洋資源日益枯竭,在維護沿岸漁業資源及仔稚魚棲息繁衍前提下,針對內灣海域訂定「澎湖縣內灣海域禁漁區有關限制事宜」。
相關規定包括:凡使用網具類(如焚寄網、扒網、棒受網、刺網)、籠具類、燈火類漁法(具)及潛水從事漁撈採捕行為之船筏(含自用遊樂船筏),全年禁止於內灣海域作業。10噸以下從事單層刺網且使用3公分以上網目作業之漁船筏,則得於每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及9月1日起至12月31日進入內灣海域作業,其餘時間(1、2、7、8月)亦不得作業。
由於去年7月28日農漁局另份公文,則要求底刺網具漁船,則是每年3、4、7、8月禁止網具在沿岸1海浬內作業(涵蓋南方四島海域),禁漁期時間霧煞煞,讓漁民無所適從。針對漁民疑問,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解釋,以最新公文紅色圖示部分為主,主要是將澎湖區分成大、小內灣,考量小船噸位數不足,冬季1、2月不易出海作業;而南海南方四島1、2月是土魠捕撈旺季,所以以圖示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