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頻道區塊化改革慢 NCC承諾明年6月前提出方案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立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議「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修正案,針對頻道區塊化的問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表示,傾向修法規命令進行,內部已在積極討論相關方案,後續會對外說明,並徵詢外界意見,希望明年6月前推出合適方案。
立委陳歐珀等16人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條文修正草案」,內容提及「系統經營者之頻道排定,除購物頻道外,應依頻道類型區分為5至10個區塊,同類型頻道置於同一區塊播送」等內容。
不過NCC的態度是建議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陳耀祥報告時指出,目前有線電視產業結構已形成由少數代理商掌握頻道授權、上下架及位置移動的決定權。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收視習慣,系統經營者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變更,應由中央主管機關綜合考量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多樣性及其他公共利益等因素決定。
陳耀祥說,若限縮主管機關就個案之裁量空間,削弱不具整合關係之頻道商或系統經營的競爭力,恐導致市場力量失衡,無法有效匡正現行所為「萬年頻道表」之問題。
陳歐珀質詢時表示,多次要求NCC解決頻道區塊化的問題,拖1年半都沒處理,要求NCC修法比修憲還困難,因此主動提出修法內容,希望NCC可以面對問題。
陳耀祥受訪時則強調,相關研究計畫已經做出來,內部已就相關方案進行討論,希望能盡快整理出1個方案,並進行對外公開說明、徵詢外界意見等程序,取得可共同接受的方案,然後明年6月前推出,以進行整個區塊的改革。
而在做法上,陳耀祥表示,不會透過修法,而應會藉由修法規命令解決這個問題。當初進行相關研究,就是要取得市場調查,瞭解機制存在,才能作為客觀基礎,並跟市場現實狀況符合,讓既有業者、新業者、消費者的利益都會考慮進去。
立委許智傑也批評,NCC對想做的事情做很快,不想做的事情推天邊,對民眾有利益的事情應該要趕快做,要求陳耀祥拿出擔當,具體希望可以提早到明年4月提出方案,否則會要求辭職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