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離岸風場施工高峰期 航行指南上路被質疑擾民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今年起至2023年是彰化離岸風場施工高峰期,加上每年多達3萬艘船舶通過該海域,為規範各式船舶航行安全,交通部航港局公告「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昨天上路,卻遭漁民質疑「漁船須提早8小時報到」擾民,交通部航港局澄清,提前8小時報到僅限商船,本國籍漁船、軍艦、公務船不在此限。
目前有2家風電廠商於大彰化離岸風力發電場施工當中,而彰化外海原本就匯集南北向往來船隻、需停靠台中港或是安平商港船隻,海上交通繁忙,因此航港局今年4月26日公告「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試行半年,昨天實施。「彰化離岸航行海域」定義為彰化外海離岸風場外水域、台中港至麥寮港範圍。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長沈淑賢說,昨上路首日沒有開罰案件,彰化VTS將每日記錄未遵守航行指南規範航行的船舶資料,發現違規船舶當下立即呼叫船舶導正違規態樣。
航港局說,針對規勸不聽的船舶,將依「航路標識條例」相關規定,處最高50萬元罰鍰。
沈淑賢說,國際以及國內商港本來就有預報機制,依「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本國籍漁船只需在進入航道前以無線電設備向航港局離岸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VTS)中心報到,即可進入,同時由VTS中心向航道內的商船廣播週知,使航道的船舶接收到漁船行經航道的資訊,並加強瞭望,避免造成狹窄水道中因緊急避讓衍生海事案件,並非管制漁民使用航道。
沈淑賢說,彰化風場航道長22浬是因應離岸風場範圍,寬度9浬係考量每年約有3萬艘船舶通過該海域的交通量,考量大型船舶航行所需水深及近岸漁業作業需要,劃設於東、西側風場之間,另為兼顧漁船航行安全及漁業需要,航港局於去年於各地區漁會及辦理蘇澳、基隆、台中、彰化及澎湖等6場次漁民說明會,取得「南北向巷道及分隔區禁止捕魚;東西側緩衝區原則不鼓勵」之共識,並考量商船與漁船大小、航行樣態與航速差異,採分流方式,僅航道中間之南北巷道與中央分隔帶5浬寬海域,請漁船於橫向穿越時通報VTS,並避免於該範圍內南、北向航行。
沈淑賢說,離岸風力發電風機陸續建置完成並商轉後,不會調整風場航道區域,此指南將會持續施行。
航港局表示,彰化VTS每日記錄未遵守航行指南規範航行的船舶資料,發現違規船舶當下立即呼叫船舶導正違規態樣,針對規勸不聽的船舶,將依「航路標識條例」相關規定,處最高50萬元罰鍰,並對違規船舶加強港口國檢查(PSC)及船旗國檢查(FSC);相關航行規範訊息可至航港局官網「離岸風電專區
航港局說明,依指南規定進入航道或鄰近海域活動的船舶,務必開啟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並保持通訊頻道暢通。另彰化風場航道資訊已由內政部更新電子海圖並向國際發布,也已透過航船布告請海軍大氣海洋局於紙本海圖加註,英國海測局(UKHO)亦已出版該航道相關圖資,請航經該處船舶應儘速更新電子海圖、擬訂妥適航行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