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氣炸!新購透天厝漏水 建商:新屋保固期內有誠意解決
2021/09/09 12:01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周小姐與丈夫於今年6月底斥資1780萬元,購買台中市潭子區合作街一間3樓半的電梯透天厝,不料,尚未入住就發現漏水,質疑營造商處理態度消極,控告業者買賣合約詐欺,並民事求償11萬多元;營造商表示,透天厝有1年保固,有誠意改善,但屋主不讓業者進入處理,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周小姐原住在台中市北屯區大樓,因舊屋售出,而在潭子區合作街購買電梯透天厝,新屋於6月28日交屋,全家於7月底入住,但她表示,6月29日就發頂樓出現漏水,附近由該包商興建的4間透天厝都有類似問題。
她說,營造商先以矽膠處理屋頂縫隙,還要進屋內打止水針,但她認為處理過於草率,要求屋頂打掉重做,溝通過程營造商態度消極,感覺像是要拖延至保固期後了事,讓她忍無可忍。
周小姐說,當初購屋合約中,業者在合約中勾選無漏水,但交屋隔天就漏水,因此控告營造商「買賣合約詐欺」,並民事求償11萬多元,以改建屋頂,她並指控,營造商雇用的工人於8月16日,未經同意爬圍牆進入其屋後補牆面凹洞,涉及侵入民宅。
營造商表示,新屋有1年保固期,周小姐購買的透天厝屋頂有濕潤的情形,並未真正漏水,他很有誠意解決,因此採取屋頂施以矽膠防堵縫隙及屋內施打止水針方式改善,但屋主卻拒絕工人進入施工,因該屋尚有10萬元餘款尚未收取,目前已透過律師要求屋主於收文後3日內供業者進入進行漏水保固修繕工作,逾期將視為已履行漏水保固責任。
至於工人未經同意進入周小姐屋後圍牆,施工補後牆凹洞,營造商指出,工人因施作鄰近的工程,「順便」進入周小姐住屋後方施工,並非故意侵入,警方也已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