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停課幼教師上班才給薪 中市教局︰可向勞工局申訴
2021/06/16 16:44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幼教老師「被協商」要求簽署同意書以扣特休或事假方式排班,甚至有上班才給薪,台中市議員要求教育局、勞工局拿出魄力追查相關問題,避免部分幼兒園苛扣薪資卻又申請紓困,讓教職員無所適從,也對守規矩的業者不公平;教育局表示,已多次宣導業者依規給薪,員工可向勞工局申訴。
周永鴻表示,最近持續接獲多位幼教老師陳情,疫情期間「被協商」,園方提出紙本同意書或在line群組要求排班,要員工用特休或事假抵掉沒有上班的天數,讓不少老師不得不用掉明年甚至後年的特休,勞動權益大受影響,甚至有部分幼兒園直接依照上班天數給薪。
周永鴻表示,老師們都曾向園方提出幼兒園申請紓困應該正常給付薪資,但遭到無視,只好找上議員反映處境。要求教育局和勞工局應該積極調查這些狀況,不要讓幼教老師和職員權益受損,也對守規矩和尊重教職員意願的業者不公平。
教育局回應指出,依國教署規定,停止到園期間,幼兒園應退該期間餐費及交通費等代辦費,未包括學費及雜費等支應人事費用項目,因此各園仍應支應園內居家辦公教職員工薪資,不得要求其請無薪假,教育局已多次宣導並要求幼兒園依規給薪,倘有未依規定者,各園教保服務人員可向教育局檢舉,亦可向勞工局申訴。
勞工局則表示,教育部宣布全國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幼童如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習,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幼童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園方可採輪流出勤方式,若涉及勞動條件變更或調整,應與勞工協商合意後才能實施,不得強迫勞工請(休)假、片面變更勞工工作時間或減少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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