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貓未安樂死反而打疫苗 動保團體質疑違法
走私被查獲的短毛貓,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施打疫苗、植入晶片。(海巡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1艘澎湖馬公籍「昇」字號漁船,9日涉嫌從中國走私一批冷凍鮑魚和1隻活體美國短毛貓,被海巡人員和偵蒐犬查獲,然而這隻貓並未依照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布的〈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進行「活動物人道安樂死」,而是施打疫苗及晶片,引起動物保護社團質疑「所有動物都平等,難道貓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海洋委員會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海巡犬查獲載有25公斤冷凍鮑魚及活體美國短毛貓一隻的馬公籍漁船,並指出貓已經「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施打疫苗及晶片,健康狀況良好」,該貼文引來一片讚聲,其中包括立委民代的留言。
然而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布的「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第四項處理過程規定,「禽鳥類及非保育類動物:經查緝機關通知防檢局轄區分局施行安樂死與消毒密封,並採樣送檢測後,由查緝機關交由銷燬處理機關提領及銷燬處理,必要時請防檢局轄區分局派員支援提領及銷燬,或逕送本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採樣檢測及銷燬。」
動保社團「野生動物追思會」指出,走私貓應該要安樂死,而不是打晶片跟疫苗,從過去的新聞也可以知道,只要是非保育類動物,為了避免傳染病都是人道銷毀,而這次從海洋委員會的作為看來卻並非如此。
野生動物追思會更怒批,「難道貓的法律定位高於其他動物?難道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自己公布的辦法不適用於貓嗎?」,並要求政府應該依法處理,不應因為物種有任何偏私。
對此,農委會防檢局長杜文珍表示,依照走私程序,須經檢察官判定、沒入動物,才會有進一步處置,目前檢察官尚未判定,為了避免來路不明的動物帶來傳染病,因此先行施打疫苗及晶片。至於目前本案處理進度,防檢局仍在了解中,而海委會也已將貼文刪除。
海委會昨日發文表示,查獲走私漁貨及活體貓,然而今日卻將貼文刪除。(取自野生動物追思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