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場防疫關鍵 陽明交大公衛所等籲立院包裹式修法
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法律與政策組及防疫科學研究中心法制整備與人權保障組,今發共同聲明,呼籲立法院包裹式修法,排除在大規模公衛緊急事件時不合宜的法令限制,強化指揮中心相關權限及其相應的可問責性。(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國內疫情持續嚴峻,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法律與政策組及防疫科學研究中心法制整備與人權保障組,今發共同聲明,呼籲立法院包裹式修法,排除在大規模公衛緊急事件時不合宜的法令限制,強化指揮中心相關權限及其相應的可問責性。
聲明表示,面對高傳染力的病毒已然進入社區,台灣在防疫下半場能否安然脫險,除了繫諸台灣每一個人能否謹慎避免成為病毒傳播鏈之外,也在於政府能否迅速及有效採取醫療緊急應對措施,進行包括篩檢、疫苗及相關醫療資源的調度與分配,防止傳染繼續擴大。
立法院預計6月初召開臨時會,聲明表示,立院除完成紓困預算之追加外,更必須進行對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藥事法等相關條文的包裹式修法,排除在大規模公衛緊急事件時不合宜的法令限制,強化指揮中心相關權限及其相應的可問責性。
聲明也舉立法院曾於2009年8月召開臨時會,以不到一週的時間,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強調為防免嚴重社區感染及醫療體系崩壞,盼立法院不能辜負全民期待,必須迅速有效地來加以因應。
聲明提及,藥事法簡單授權衛福部食藥署裁量權,在緊急授權AZ或Moderna等大廠進口疫苗上無爭議,但面對接下來國產疫苗可否根據二期臨床試驗的結果獲得緊急授權?如何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單憑此一條文作為法令基礎上的所有解方,明顯捉襟見肘,建議可參酌美國作法,對緊急授權的裁量,縱使不受查驗登記要求之限制,仍受到科學與專業的節制,有助於提升全民的安全與信任。
聲明強調,防疫物資的整備與治理量能,牽涉下半場防疫的成敗,目前的法制,不是不足以因應,就是過於簡略,呼籲立法院臨時會進行一次性包裹式修法,讓台灣能盡快在此波嚴峻疫情下化險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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