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亂喊價!屏縣計程車明漲價 不按表收費就罰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過去屏東縣計程車亂喊價行為,重創屏東對外交通友善形象,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在今年(2021年)經多方數次研商,由計程車公(工)會依規定提案調整運價,並經計程車費率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將自明天(5月1日)0時起開始調整。
縣府指出,新費率起跳運價調整為1公里100元,續跳運價調整為每0.2公里加收5元,計時運價部分,調整為車速5公里以下每2.5分鐘5元;而調整前為起跳運價原本是1.5公里100元,續跳運價每250公尺加收5元,計時運價,車速度5公里以下每3分鐘5元。
屏縣府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今(30日)表示,5月1日起屏東計程車配合運價調整,計程車公(工)會將要求駕駛自律按表收費,而縣府也設計標有申訴專線資訊的枕套提供計程車駕駛員放置車內,若乘客遇不合理收費情形時,可打專線申訴,主管機關將依法裁處。
屏東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屏東縣不靠行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與屏東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等3大計程車公(工)會表示,多年向政府反映計程車費率應合理調整,現在新的費率終於要上路了,期能突破屏東計程車每月淨收入低於1.6萬元的困境,提升運將的工作環境,調整後,將配合嚴格要求駕駛按表收費,經查獲屬實且情形嚴重者將予以拔牌處分。
屏東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葉進發表示,現行費率自從2008年實施以來,已經13年沒有調整,合理調整才能符合現今物價指數;目前全縣有400部計程車,在屏東火車站前固定約100多部排班,常常等1個多小時才有客人,其實經營得很辛苦,希望費率調整後能有改善。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副所長翁焜根表示,屏東計程車運價調整後,將加強與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合作不定期聯合稽查,倘經查獲確有未按表計費及未列印乘車證明等情形,將依公路法處以新台幣9000元罰鍰;拒載短程部分,則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
縣府呼籲,乘客如遇有計程車司機不合理收費情形,請記下計程車車號、司機姓名、乘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車資等資料,依車內枕套上申訴專線向當地監理單位或警察局申訴,經查證屬實,主管機關將依法裁處,呼籲民眾可踴躍檢舉,以透由官方、民間、業者3方共創屏東計程車友善環境。
不按表計費申訴專線:公路總局用路人中心0800-231-035、屏東監理站08-7666136;任意拒載乘客申訴專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08-753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