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新法:流產可請有薪喪假 代理孕母也適用
2021/03/25 22:35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紐西蘭國會24日批准一項新法,允許經歷流產或死產的媽媽和她們的伴侶請有薪喪假,而不必動用病假。提案議員說,這項新法事關勞工的權益與公平,紐國「引領進步且具同理心的立法行動」。
這項流產喪假法由執政的勞工黨議員安德森(Ginny Andersen)提出,獲得國會一致通過,將給予遭遇流產或死產的父母3天有薪喪假,透過領養或代理孕母孕育孩子的父母也適用此法。
紐西蘭是繼印度之後,全世界第二個提出這項措施的國家;印度的流產喪假長達6周,但僅適用女性,且印度絕大多數女性的工作都非正式僱用。
安德森說,紐國每4名婦女就有1人流產過,她希望這項新法能給遭遇流產的人時間,面對親人之逝去,而不需要動用到病假。她在國會三讀此案時表示,許多雇主已經讓遭遇流產的員工可請假,但是有些是讓員工得用自己的病假,「這是冷酷無情,也是錯誤的」,「他們的悲痛不是病,那是生命的逝去,這需要時間消化」。
她希望這項法律能有助於去除有關流產的刻板印象,讓女性能更無顧忌地談論此事,尋找支援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