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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爬金瓜石古蹟水圳橋 橋面斷裂最高可罰2千萬

遊客違反規定走上「外九份溪圳橋」,還造成橋面毀損。(石山里長吳乾正提供)

遊客違反規定走上「外九份溪圳橋」,還造成橋面毀損。(石山里長吳乾正提供)

2021/02/17 21:04

〔記者林欣漢/新北報導〕昨天大年初五,有遊客違反規定,走到新北市市定古蹟「金瓜石礦業圳道及圳橋」橋面上,不慎摔落還造成橋面斷裂,新北市文化局表示,毀損古蹟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將依相關罰則進行處置。

文化局指出,「金瓜石礦業圳道及圳橋」於2005年指定為市定古蹟,土地所有權人為台糖、台電、台陽公司及國產署,文化局自2016年起辦理「外九份溪圳橋」、「內九份溪圳橋」、「濂洞溪圳橋」修復工程,2017年竣工,這次遊客攀爬、導致橋面斷裂的是「外九份溪圳橋」。

當地石山里長吳乾正指出,昨天有人在臉書貼出影片,可看到有遊客走在水圳橋上面,後來還掉下來,把橋面踩斷了,希望不要再有遊客對水圳橋有任何破壞的行為,好好欣賞水圳橋的美,千萬不要再破壞。

文化局表示,為維護公共安全,預計19日邀請文資委員、台糖、台陽公司及修復廠商現勘研議斷損部份處理方式,並於橋頭處設部份圍籬阻止民眾攀爬。

遊客造成市定古蹟橋面毀損,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石山里長吳乾正提供)

遊客造成市定古蹟橋面毀損,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石山里長吳乾正提供)

遊客無視規定走上「外九份溪圳橋」,造成橋面毀損。(石山里長吳乾正提供)

遊客無視規定走上「外九份溪圳橋」,造成橋面毀損。(石山里長吳乾正提供)

遊客造成市定古蹟橋面毀損,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石山里長吳乾正提供)

遊客造成市定古蹟橋面毀損,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石山里長吳乾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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