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串接、滅火器鏽蝕 消保官:劣跡斑斑、貓空餐廳違規最多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春節假期將至,民眾走春難免在外用餐,行政院消保處發現國內餐飲業者使用串接瓦斯的情形普遍,為保障消費者用餐安全,針對餐廳及自助洗衣店業者桶裝瓦斯串接使用情形進行稽查;結果發現,抽查的44家串接業者中,有10家違規,其中9家被開罰2至10萬元,另供氣給違規業者的7家瓦斯行也遭罰。消保官更指出,台北貓空地區違規最嚴重。
消保處簡任消費者保護官王德明表示,針對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彰化縣、屏東縣及花蓮縣共45家餐廳及6家自助洗衣店進行稽查,卻發現業者劣跡斑斑,如貓空「龍門客棧」以塑膠袋包裹警報器,使其無法感應瓦斯洩漏,淪為裝飾品;屏東「趙壽山餛飩豬腳」滅火器多年未更換,嚴重鏽蝕;屏東「里港阿嬤豬腳」業者將滅火器有效日期撕毀,難以辨識。
王德明更指出,台北貓空地區業者違規最嚴重,其中「貓空小木屋」違規最多,查核15項中有7項不合格,如未設有防止日光直射措施、未設防止傾倒固定裝置、未設氣體漏氣警報器、液化石油氣備用量超過80公斤等;另外包括「正大茶園」、「龍門客棧」、「大頭土雞城」等業者也不遑多讓,違規項目均多達5項。
王德明說,未設防止傾倒固定裝置有7家,「一旦瓦斯傾倒,很容易就會漏氣」。內政部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科長沈義哲也指出,一般瓦斯會發生氣爆,通常都是因為漏氣,空氣中天然氣濃度達5至15%、液化石油氣濃度達1.95至9%,有火源便會引發爆炸,每年因瓦斯發生的洩漏、火災、氣爆案件平均為70件。
沈義哲表示,這次查核違規的餐廳或自助洗衣店業者,依《消防法》第42條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瓦斯行也因販賣液化石油氣給違規業者,同樣要罰2萬至10萬元。
沈義哲提醒,瓦斯行如發現供氣的瓦斯串接使用場所,將瓦斯置於地下室、無嚴禁煙火標示或滅火器、使用或備用的瓦斯未直立放置或未有防止傾倒的固定措施或未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均不得供氣。
沈義哲說,若發現瓦斯漏氣,首先要要先關閉瓦斯開關,阻隔燃燒媒介;瓦斯桶最好置於戶外,保持良好通風,否則遇到火源容易產生氣爆。
消保處也提醒消費者,若遇上氣爆,應馬上趴下、臥倒,背向爆炸點,雙手保護頭部,爆炸完後儘速離開現場,避免二次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