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帶小孩返台能「同住家中」居檢?指揮中心:需符合條件且報准
2021/01/16 16:56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和變種病毒,疫情指揮中心嚴格新規定檢疫「一人一戶」,但部分帶小孩返台的父母因要照顧而相當為難;指揮中心表示,若要「多人一室」,需符合8項條件,且須報請地方政府同意。
指揮中心舉例,若父母及幼童都是同次(同天、同班機、同出發地)入境的居家檢疫對象,必須事前向地方報備並經同意後,可共同居住,不受一人一室(不須專用房間及衛浴)或至多一名照顧者限制。若無事先報備並經同意,則由地方政府視情節輕重依法處理。
指揮中心也舉例,若家中沒有「非居家檢疫對象」,與一起入境的居家檢疫家屬或同住者,如有生活上共同照顧需求,可否在家中一起共同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表示,若符合8項條件而需在家中共同照顧並居家檢疫,可洽居家檢疫地點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關懷服務中心」同意後,彈性准予居家檢疫期間在家中進行同住,不受1人1室或至多1名照顧者的限制。
8項條件包括一、未成年者(小於20歲)。二、大於65歲以上長者。三、身心障礙者。四、身心失能者。五、重大傷病者。六、孕婦懷孕第三孕期(第29週以上)或其他經醫師評估懷孕期間需有人陪伴或照顧。七、因傷害或疾病,生活無法自理。八、其他經地方政府評估同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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